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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(广西银行学校)东校区第二食堂经营招标公告

来源:    作者:  编辑: 发表于:2017-04-08 点击:

一、承包经营项目基本情况

东校区饮食店铺面总面积约为200平方米,就餐座位约为500个,承包人按国家餐饮行业的相关要求自配厨具设备、负责墙体内外部装修及做好沉砂池排污排水问题。

东校区在校生人数:2017年约为3500人,2018年约为3500人,2019年预计3500人

校区内还有一个食堂经营。

二、承包经营项目的基本定位

经营定位为:餐饮、便利店(1间)

服务对象:学生

三、承包经营期

2年

四、投标主体资格

1、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,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:

(1)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具有餐饮经营资格,持有年审合格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。

(2)注册资金100 万元(含)以上,在广西区内注册。

(3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
(4) 投标人目前经营的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、大中专院校食堂就餐人数2000(人/所)以上,经营期满两年,经营业绩良好。

(5)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、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。

(6)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在机关事业单位、大中专院校饮食行业经营管理经验,并熟悉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;项目经营必须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,并提供其资格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材料。

(7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
(8)与学校没有发生过经济合同纠纷或违约记录。

(9)在本校东校区正在从业经营的餐饮公司不参与本次报名竞标。

(10)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2、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:

(1)公司简介(主要从事餐饮经营管理的经历);

(2)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3)受委托人提供委托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4)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、企业税务登记证正副本(已实行“三证合一”的提供营业执照)、卫生许可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;

(5)从事机关事业单位、大中专院校食堂经营的证明(至少需提供目前正在经营食堂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)。

(注: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)。

五、投标保证金缴纳

投标保证金缴纳: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(¥50000.00元),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前按招标文件要求转账到学校账户上。

六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、地点:

1、时间:2017年4月8日-4月14日,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3:00—5:00

2、地点:学院东校区办公楼一楼107室。

3、联系人:王老师 石老师 联系电话:0771-3241491

七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

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4月19日上午9时整前在东校区办公楼3楼会议室递交,逾期不受理。不接收电子投标或邮递投标。

八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
时间:2017年4月19日上午9:30分。

地点:大学东路91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。

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(广西银行学校)

2017年4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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